东南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07浏览次数:4970

  (东大委〔20183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全会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央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教育部、江苏省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调研实效。校领导每年根据学校重点工作和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排调研内容,并向常委会提交一份调研报告。调研应以问题为导向,在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做到有明确主题、有沟通交流、有跟进措施、有实际效果。校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

2.加强统筹协调。校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由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统筹协调。校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到一个单位考察调研,也

轮番在一个时间段内到同一个单位去考察调研。调研时,调研单位领导不搞迎来送往,不安排工作餐。

二、热情服务群众

3.密切联系师生员工。校领导应加强与分管部门、联系院(系)的沟通、交流,定期参加分管部门工作会议和联系院(系)的重要工作会议及民主生活会,指导分管部门、联系院(系)开展工作,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每学期至少深入院(系)联系点12次,深入分管部门12次。校领导根据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定点联系一个班级和党、团支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与学生、教师的座谈活动。

4.畅通意见渠道。在出台事关学校发展全局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之前,应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完善与党外人士联系沟通制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校领导每年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了解情况,并与1-2名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要充分利用校长信箱、官方微博微信、bbs等平台,受理师生员工意见,及时回复处理。落实信访责任制,校领导要根据分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群众合理诉求。

三、精简会议活动

5.减少会议活动。各职能部门要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召开会议、布置工作要加强统筹,给基层留出合理时间。由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全校性会议,每年度不超过3次。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根据校党政主要领导要求进行统筹安排;各职能部门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应由分管校领导审核把关,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应履行审批程序。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人数。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减轻基层会议负担。除主要校领导召集的会议应由参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外,各类会议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各单位负责人陪会,专业性会议一般不安排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参会。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简化会议活动程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实效。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会议需要安排讨论的,要精心设置议题,提高讨论质量。会议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减少一般性表态。对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及时贯彻落实。一般性工作原则上不在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上讨论,列入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题需事先经过相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性议事机构充分调研论证。

8.严格把关邀请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由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协调安排。校领导应多参加重要学生活动、院(系)重要工作会议,控制出席一般性应酬活动。可由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的会议、活动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不请主要校领导出席。基层单位庆典活动、学术会议一般不请校领导出席。一般不邀请非分管校领导出席专项工作会议或活动,确有特殊情况,应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书面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提出申请。

四、精简文件简报

9.减少文件简报。加强对学校发文的统筹,减少临时性发文。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范围发文。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含内部工作交流刊物)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由校党委或行政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印发。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度,机关各部门一般

编发简报(含内部工作交流刊物),确有必要编发的,须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报备。简报(含内部工作交流刊物)要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10.提高文件简报质量。严格规范文件简报格式,加强综合协调,注意事前沟通,完善前置审核,加强风险评估、定密审核、公开属性研判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明确各环节责任,从源头上严把文件质量关。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篇幅,部署全面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简报要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介绍,篇幅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

11.提高文件简报时效。科学设定办文流程,建立健全限时办结、督办落实、结果反馈等机制,确保公文运转高效、有序、安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校园信息门户和办公平台的作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含内部工作交流刊物)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规范出访活动

12.加强统筹协调。校领导因公出访,由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出访计划,原则上

临时安排计划外出访(配合上级重要出访任务除外),未经批准不得调整出访国别和出访时间。严格执行校领导团组行前公示及归国后总结公示。

13.合理安排出访。校领导出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量化管理,出访时间服从工作需要,注意交叉安排。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随行工作人员要从简从紧安排并需要按程序报批。

14.规范出访活动。校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出访活动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无故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因故变更出访线路须履行回国后报告制度。因公出国(境)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及子女。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及荣誉称号等,须事先报学校批准。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一般应安排在假期进行,不得使用学校行政事业经费。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

六、改进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

15.改进宣传报道。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贴近学术、贴近基层。校报、校园网、广播台等校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校发展战略和办学思路,多宣传基层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师生的典型事迹。校领导参加工作调研和一般性会议活动原则上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要控制报道字数。多位校领导经统一安排分头参加相同类型的活动,原则上作一次性综合报道。除涉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外,校领导的新闻报道一般不放在校报头版和校园网主页头条。严格控制配发会议场景照片和领导活动照片。

16.规范文稿发表。校领导的讲话一般不在报刊公开发表,可作为会议文件印发或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摘要发表,确因工作需要在报刊公开发表的,要严格控制字数。除学校党委、行政统一安排及个人学术业务外,校领导一般不担任出版物主编,不以个人名义发贺信、贺电、题词、题字、作序。

七、加强请假报备工作

17.严格请假报备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做好请假报备工作。学校党政副职领导离岗外出,应事先向学校主要党政领导请假并告知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校领导离岗外出前,应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离岗外出期间,应始终保持通讯畅通。如行程有改变或因故需延长时间的,应按程序报告或请假。中层正职领导离岗外出,应事先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请假。因故不能出席校内会议活动的,应向会议、活动召集人请假,经过同意后可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酌情安排部门副职以上人员代会。

八、厉行勤俭节约

18.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校领导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餐饮接待、办公用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待遇规定。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后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不得超标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

19.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校领导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20.压缩办公经费。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会议费管理规定,规范会议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上不发文具,不发无关材料资料,篇幅过长的会议资料以电子文件形式会前发放;会议不安排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将会议费转嫁其他单位承担。从严安排出差,可合并的不重复安排。公务接待一般在学校内部食堂、宾馆安排工作餐。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和含酒精饮料。按照国家外事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外事宴请。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列示。强化节能意识,杜绝浪费,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九、加强督促检查

21.坚持领导示范带头。校领导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又要严管班子、带好队伍,还要支持有关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2.加强督促检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定期牵头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审计处每年要对各单位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学校纪委要把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应将考核情况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对贯彻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及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23.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学校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落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24.本办法由校党委常委会授权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东南大学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