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放假通知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春节放假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研究生1月10日开始放假。学生离校后未经学校批准,寒假期间一律不得返回学校。2月12日、13日报到注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放假时间及有关事宜由该院自行安排。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及开学报到等工作。本学期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三、教职工从1月10日至2月10日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前提下安排轮休,2月11日(星期五)正式上班。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带班值班,遇事及时向学校总值班报告。各部门、单位请于1月5日前网上填报值班人员名单。
四、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防疫、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的安全教育,进行安全大检查,增强防范意识,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假期中要关闭暂时停用的水、电、气,并做好防冻工作。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各类文件、科研资料要认真清理,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重要部门要安排人员昼夜值班。
五、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卫生清扫,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不留卫生盲点和死角。寒假期间,有关部门、单位要检查并准备好扫雪工具,没有或缺少扫雪工具的要及时补充,以便根据雪情完成扫雪任务。
六、学校成立寒假留校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处牵头,研究生院、海外教育学院、研工部、学工部、团委、保卫处、总务处、工会、体育系、学生会、研究生会派员参加,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各院(系、所)需于1月5日前将留校学生名单分别报送学生处、研工部、团委、保卫处、总务处各一份。
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八、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引导师生做好返乡和居家,以及寒假期间因特殊原因留校学生的疫情防控。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掌握在校师生员工和离校师生员工信息。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少流动、少聚集,原则上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教职员工确有需要离宁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九、寒假期间要加强校门管理。对所有入校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健康码核查和体温检测。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要落实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运动场、快递点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
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谋划2022年学生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和应急处置预案。
十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务实节俭、文明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节日氛围。
十二、寒假期间,每周二在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08室,每周四在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23室提供用印服务(春节除外)。开学后恢复正常。
十三、寒假期间学校总值班带班领导安排表
日 期 | 带班领导 |
1.10-1.12 | 郑家茂 |
1.13-1.15 | 任利剑 |
1.16-1.18 | 黄大卫 |
1.19-1.21 | 吴 刚 |
1.22-1.24 | 刘 攀 |
1.25-1.27 | 钟文琪 |
1.28-1.30 | 邱海波 |
1.31(除夕) | 邱海波 |
2.1(初一) | 黄大卫 |
2.2(初二) | 钟文琪 |
2.3(初三) | 刘 攀 |
2.4(初四) | 孙立涛 |
2.5(初五) | 金 石 |
2.6(初六) | 吴 刚 |
2.7-2.9 | 孙立涛 |
2.10-2.12 | 金 石 |
总值班地点: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
总值班时间:全天24小时。
总值班电话:52090050。
假期中各校区保卫值班电话:九龙湖校区52090110、四牌楼校区83793110、丁家桥校区83272438。